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过渡条款中指出:委员会应把在本公约生效前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遗产纳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在公约生效后,将不再宣布其它任何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2007年5月23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一届特别会议”在成都举行,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将90个“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项目纳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来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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